四月的莫莫格濕地泛著新綠,十萬頃蘆葦蕩在晨風中輕搖,成群白鶴舒展銀翼劃破天際,這場春日生態盛景的背后,也涌動著法治守護的力量。 4月9日,一場別開生面的普法行動在鎮賚縣莫莫格鄉熱鬧的集市上拉開了帷幕。鎮賚縣人民法院莫莫格人民法庭聯合縣公安局、司法局和莫莫格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等部門借農村趕集人流密集之機,以“保護濕地資源·愛護生態環境·共創和諧社會”為主題,通過典型案例宣講、現場法律咨詢等形式,向群眾傳遞生態保護法治理念。 法治聲音融入煙火日 “老鄉們,這粘網可不是普通工具,用來捕鳥就是違法!”在集市熱鬧的人群和各種吆喝聲里,突然響起這樣的“特別提醒”。莫莫格法庭庭長鮑占倉拿著宣傳手冊,向攤主和駐足群眾宣講法律知識。 “您瞧這細密的網眼,小鳥一沾就掙脫不了。”法庭干警常永麗抖開一張仿真粘網,向老鄉們說到。“2020年,莫莫格鄉居民王某在莫莫格自然保護區內的泡塘邊,撿拾62枚水鳥卵。經某司法鑒定所鑒定,三種鳥類均屬國家“三有”保護動物。 經法院審理認為,王某的行為構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罰款5000元。”常永麗一邊介紹著,一邊翻出案例宣傳單,真實的案例讓圍觀群眾們意識到保護生態的重要性。 “這有鳥有魚,生態環境才好,咱們生活的環境也會更好”。一位村民感慨道。在活動現場,“以案釋法”宣傳手冊格外引人注目,大家紛紛傳閱,其中楊某非法狩獵案、劉某非法占用農用地案成為群眾熱議焦點。 典型案例:54只麻雀背后的法律紅線 宣傳手冊上的案例還原了鎮賚鎮居民楊某的教訓:2021年秋冬交替之際,楊某在自家院內用粘網獵捕54只麻雀。彼時正值候鳥遷徙季,莫莫格濕地周邊被劃為全年禁獵區,粘網、獵夾等工具均屬禁用。楊某所在村落雖在自家院墻內,卻緊鄰保護區核心緩沖帶,法律意義上等同于“禁獵區”。經調查,自2021年10月至11月,楊某先后用粘網捕獲麻雀54只。這些常見的“家雀兒”,實則是維系濕地生態鏈的重要一環——每只麻雀每年可捕食數萬只害蟲,對農作物保護與生物多樣性意義重大。《刑法》第341條釋明:“非法狩獵野生動物二十只以上即屬‘情節嚴重’,且本案涉及禁獵期、禁獵區雙重加重情節。”最終,楊某因非法狩獵罪被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 “莫莫格濕地是候鳥遷徙的重要棲息地,每到春秋兩季都會迎來數十萬只候鳥棲息,每一只野生動物都是生態鏈條的關鍵一環,白鶴更被稱為‘鳥類活化石’,任何破壞行為都將受到法律嚴懲。”鮑占倉庭長現場解讀案例,并對群眾提出的疑問進行詳細的解答。“楊某非法狩獵案警示我們,生態保護沒有‘法外之地’,即便在自家院落,觸碰法律紅線也要承擔刑事責任。” 多方聯動:構建濕地保護長效屏障 “府院聯動不是一陣風,而是常態化的守護。”鮑占倉表示,此次活動是落實“生態司法+行政監管”協同機制的縮影。下一步,各相關部門將建立信息共享平臺,法庭、公安、司法和保護區管理部門將定期開展聯合普法宣傳和巡查檢查,不斷培育周邊居民的生態保護意識,同時對濕地周邊的違法犯罪行為形成強大威懾。 莫莫格法庭還開通了涉生態案件“綠色通道”,對非法狩獵、破壞棲息地等案件實行“優先立案、快速審理、高效執行”,確保生態保護司法效能;開展“巡回審判進村落”活動,將庭審現場搬到濕地周邊村屯,以“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方式,讓群眾零距離感受法律威嚴;深化“法治副校長進校園”機制,通過濕地生態法治課、候鳥保護主題班會等形式,在青少年心中播撒生態保護的法治種子。“總之,我們要采取多種形式,目的就是不斷提高群眾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努力打造我們綠色、健康、美好的生態環境。”鮑占倉庭長信心堅定的說道。 當日活動吸引了近千名群眾熱情參與,累計發放宣傳資料800余份。從法庭審判到集市宣講,從部門協作到全民參與,一幅法治護航生態的畫卷正在這片“地球之腎”徐徐展開。 隨著普法大集落幕,“濕地保護人人有責”的理念正隨著春潮浸潤莫莫格的土地,鎮賚縣人民法院將以此次活動為新起點,深化府院聯動機制,讓法治的根系深扎于濕地沃土,為白鶴之鄉的碧水藍天撐起堅實法治護盾。 初審:張立蘊 復審:韓鐵英 終審:曹夢南 |